青岛一党员干部血洗我公司,流亭派出所5个月未处理
2013-06-15 20:57  来源:中国热评网 作者:mj3
——给公安部部长和全国媒体的一封公开求助信
 
我叫魏国良,目前在青岛市城阳区经营一家外贸公司。史新勋是流亭的工厂老板,党员干部,青岛和盈礼品包装有限公司法人,青岛当地人。1月4日下午,史新勋等4人来我公司寻衅滋事破口大骂,没几句就挥刀便砍,直奔我的头部砍去,幸亏我躲闪及时,第一刀砍在墙上,留下一个深坑、我险丧命,经法医鉴定已经构成轻伤,但是青岛市公安局流亭派出所以不能认定是否故意伤害为由第二日将嫌疑人释放,迟迟不予处理,无奈之下我只能踏上信访之路,终于在上级领导关注之下案发后一个月零三天的2月7日,派出所通知我已经立案。
但是立案后至今又过去了4个多月,派出所总以正在布控抓人为由迟迟不予处理,我又不知道该如何办了。医药费至今都还是我自己垫付的。被砍五个月没人给我说法,朗朗乾坤我看不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无奈之下给公安部长和全国媒体同时寄出这封公开求助信,请求社会和法律给我做主,还我一个公道。
以下是案件简要介绍:
1月4日下午,史新勋等4人来我公司寻衅滋事破口大骂,没几句就挥刀便砍,直奔我的头部砍去,幸亏我躲闪及时,第一刀砍在墙上,留下一个深坑、我险丧命,我起身试图自我保护,但因被史新勋带来的另一人从后面抱住。随后我额头被史新勋用刀所伤,我顿时血流满面,很快全身都是血。






我另一同事看到我满身是血,十分惊慌,上前保护我的时候被史新勋带来的其他人打到在地,头部颈部多处受伤。史新勋见其不能继续伤害我,便满嘴脏话破口大骂,说要砍死我。我办公室满地狼藉到处血迹。


  最后,4 人中1人被我同事控制,史新勋等3人扬长而去。
  我公司报警,110赶到后史新勋等3人逃走,我因失血眩晕被120送医院抢救,眉毛至发际缝14针。
 
   

    我被抢救期间,史新勋曾带六七人到医院挑衅恐吓,让我们等着。
当日晚,史新勋等到案。我在医院及同事在流亭派出所做了笔录。史新勋在流亭派出所扣留期间还扬言砍死我就好了。
他仗着自己是当地人,有关系,气焰十分嚣张!这样的人竟然是社区的党员、干部!!
1月5日上午,我和同事经法医验定,我轻伤,受伤长度9cm,我同事轻微伤。
但5日傍晚,流亭派出所说不能确定史新勋是故意伤人,以此为由将史新勋等4人释放至今。(带好几人人到我办公室,话没说两句就动手砍我,第一刀冲着我脖子砍得,要不是砍刀墙上,我就死在当场了!事后又到医院对正在被施救的我进行恐吓,甚至案发当天已经被关进派出所的时候仍然扬言砍死我就好了......  这样的情节还不叫故意伤害吗?还能说他不是故意?)
我家属及我本人多次到派出所询问进展,都被派出告知因为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故意伤害为由不能立案抓人,需要进一步侦查取证,但事实上案发日(1月4日)以后派出所既未到现场也未询问我司其他同事继续取证,只是在我的要求下去拍了第一刀留在墙上的痕迹。
无助的我不得不网上信访,1月26日网上发信求助后2月7日派出所终于通知立上案了,但是之后派出所总以正在布控抓人为由迟迟不予处理,我提出协助抓人,派出所也‘婉拒’了,我只能又陷入漫长的等待中。期间史新勋及其家属还找到我家,说是道歉实则威胁恐吓。
我被砍伤了,但伤我的人至今逍遥法外。住的地方也变得不安全。因为办公室是案发现场,至今不能用来办公。公司同事,尤其是女同事,被吓得至今不敢上班。我的生意至今无法正常开展,损失更是没法估算。
我很郁闷事实这么清楚,带人到我公司打人,将我砍伤了(第一刀险些砍死我)同事也被打伤了,怎么能说不是故意伤害,更何谈误伤??
我受伤时,后面有人抱住我,不可能有夺刀的动作,做笔录时我清楚地回答我的手不在刀上,而刀始终在史新勋一人手里。而之后警方给我的答复是我跟他夺刀受伤因而不能批捕。我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是不是上级公安机关并不掌握这一关键情节呢?
伤我们的人至今逍遥法外。难道就没地方给我们申冤了??难道就因为他是当地人,而我是外地人嘛??是当地公安机关不作为还是里面有勾结有内幕??肯请公安部郭部长和全国媒体记者给予关注和并期待早日解决。
    求助人:魏国良 电话1325683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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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如晦